我单位拟拍摄贵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宣传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拍摄贵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宣传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妇女联合会
二、采购项目:拍摄贵阳市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宣传片
三、采购需求及标准上限: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1月20日止,费用待财政报销后支付。
五、项目说明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拍摄宣传片、影视制作相关资质证书。
2.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按总价报价,报价应包含宣传片设计、拍摄、剪辑、制作、演员等费用,并且不能超过公告中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以有效地投标供应商所报费用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宣传片要求进行制作。
2.负责后期剪辑制作、审查宣传片。
3.负责做好相关素材的甄选和把关,提供素材(照片、文字、影像等)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4.宣传片拍摄过程中的人员及其他意外伤害由供应方自行负责。
5.未尽事宜,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六、响应材料要求
1.比选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4.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
5.服务承诺;
6.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若有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7日-2024年11月1日,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2点;
3.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452室
4.联系人及电话:钟进 0851-8******
附件:1.贵阳市妇联拍摄宣传片报价单
贵阳市妇联拍摄宣传片报价单
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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