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室外钢楼梯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三、项目内容
对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区2号楼、3号楼开展室外钢楼梯及护栏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四、施工工期
40日历天
五、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报价为固定总价(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失去投标资格。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五)参选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六)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建设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基本原则及评分方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评审会上开启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根据报价人响应文件报价及企业综合实力等情况确定中标单位。为使项目能够顺利实施,采购人会结合投标企业综合实力等情况综合评定,不保证最低价投标人能够中标,对未中标者不予解释。
(二)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时,由评分小组进行确定。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前。(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之日不计入)
(二)递交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龙山镇贵州省减灾中心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九、评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5个工作日内
附件:1.综合评分表.doc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