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纳雍县年产5万吨塑料制品综合再生利用项目(迁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纳雍县年产5万吨塑料制品综合再生利用项目(迁建)
******办事处路尾社区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