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人造板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人造板材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建设,属于新建项目。
本项目租用厂房4000m2,建设人造板材加工生产线,配置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年产1.2万m3人造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6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帅文俊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QJH,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6-26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