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尾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脱硫除尘系统1套)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为400000.00元,招标文件中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480000.00元;各潜在投标人无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400000.00元还是480000.00元均可,******委员会不得将此作为界定无效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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