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梓县官仓后河砂石厂项目
二、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官仓镇人民村石板组
三、公示内容:桐梓县官仓后河砂石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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