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选矿厂重型板式给料机采购 项目编号:SWUEECG******3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9-25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30 17:00:00
开标时间:2024-10-17 10:00:00
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选矿厂重型板式给料机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选矿厂重型板式给料机采购,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老虎洞磷矿开采矿种为磷矿(分a层矿和b层矿),开采方式为地采,规模为500×104t/a。选矿厂破碎筛分系统500×104t/a(其中a层矿300×104t,b层矿200×104t),磨浮及其后续工艺为350×104t/a(其中a层矿150×104t,b层矿200×104t)。
选厂重型板式给料机:336t/h,考虑1.2波动系数后,设备给料量为404t/h;
主井口重型板式给料机:1250 t/h,考虑1.2波动系数后,设备给料量为1500t/h。
2.2 招标范围:包含主体设备、电控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详见第五章)。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期: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个月内交货。
2.5 交货地点:贵州省瓮安县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选矿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以来)不得因涉嫌串通投标受到有关行政处罚以及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重型板式给料机供货业绩;
3.1.3 2022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无亏损或每年净资产大于0;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5日09:00至2024年9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技术咨询电话:028-86123300,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证书)。
4.3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以下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四川发展大厦B座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ewIndex/index.shtml)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index)、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四川建设网(******/#/bidnews)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瓮安县麒龙摩尔城财富中心B座24层
注:1.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联系代理机构申请(开票信息详见附件格式)
2.平台注册、文件获取、缴费请咨询:******
3.本招标文件仅限于本采购项目使用,各潜在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专家应谨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参与本项目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任何信息载体用于非项目本身的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其相关方利益损失、声誉损失、非正常的社会关注等不良影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受影响的相关方有权利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