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年产 70 万套满足国四排放法规汽油机电喷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年产 70 万套满足国四排放法规汽油机电喷产业化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贵州年产70万套满足国四排放法规汽油机电喷产业化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有限公司建设,属于改扩建项目。;本项目生产厂房除依托原项目租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区8#厂房,另租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区26#厂房南半侧作为生产厂房;本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生产工艺不变,仅进行工艺参数调整并增加相应的设备;本项目占地面积8261m2,本项目建成后8#厂房平面布置有变化,新增26#厂房南半侧主要为原料储存区、注塑区、金属件加工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