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项目名称: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提供《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系统,该系统的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负责开展系统日常巡检,对系统运行异常事件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库处理、数据异常处理、数据备份等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系统进行升级、更新、迭代开发,并做好维护保障,满足交通行业及公众应用需求。(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对接服务,提供接口定制开发、授权、验证、开启禁用服务等,满足行业管理需求。(4)负责将省内已建、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隧道及服务区卡口设备接入《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服务期限内,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卡口设施具备接入条件后,10天内完成接入省级卡口系统管理平台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5)负责网站应用服务主机、数据接入服务器主机、关系型数据库服务主机、关系型数据库服务集群、对象存储OSS、消息队列服务主机、应用负载均衡、云堡垒机、云平台互联网出口带宽、网站安全卫士、云安全中心、Web防护、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等云资源的租用,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行;(6)负责交通监控网至省级卡口平台等其他平台间的专线租用;(7)负责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等保测评,系统及部署环境应满足二级等保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万元/年,540万元/3年(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有限公司完成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卡口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维服务等相关工作,合同期限为2023年12月1至2024年12月1日。
(2)随着业务发展,采购人需要对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并继续做好平台维护工作,同时做好该平台与其它第三方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等工作。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为了确保合同期后该平台正常运行,必须保证与原项目统一和匹配,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黔国资通法规【2022】47号文)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单源采购的适用条件之一:(三)“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号新天花卉大世界负1楼A025-0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论证专业人员情况:余志兰(省专家库、高级经济师)、杨安平(省专家库、高级工程师)、彭歆北(省专家库、高级经济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37楼
联系方式:龚睿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
联系方式: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