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一期桩基基础检测 项目编号:TPCG******0173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瓮福江山化工产业园区
项目概况: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一期桩基基础检测
供应商基本要求:/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一期桩基基础检测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一期桩基基础检测
标段/包编号:TPCG******0173-001 标段/包编号:TPCG******0173-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11-15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18 12: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文件获取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4-11-18 13:00:00 开标形式:线上
开标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标段/包内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一期桩基基础检测
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3)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4)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5)现场检测人员(2人)须具备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提供现场检测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注:2人为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检测实际需求进行增派检测人员,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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