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惠水县梨树园水性涂料(一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水县梨树园水性涂料(一期)生产项目
******街道经济开发区园区路南侧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8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7万吨水漆产品、年产5万吨水性防水涂料产品、年产16.2万吨粉体辅材产品、年产5.4万吨节能保温材料产品
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137XXXX7786
******街道经济开发区园区路南侧
三、公示内容
惠水县梨树园水性涂料(一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