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局塔山东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税务局塔山东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更改为“应遵循下列原则:1******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3******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澄清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