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水泥分公司超低排放治理项目E******240006E8已于2024年11月25日******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0元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90.95
投标报价:******.00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工期:85天
项目负责人:向锡炎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CD******8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68.91
投标报价:******.0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项目负责人:李杰
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京************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省冶金******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评审得分:66.51
投标报价:******.0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3个月
项目负责人:黄生营
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858-******)投诉。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