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贵安新区ZB-22-01地块住宅配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二次)》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09时3******有限公司******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推荐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00 |
91.5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18 |
90.4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08 |
75.95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不******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0)条。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有限公司)投诉。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